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7〕1217号

2018-06-15 未知 189次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7〕1217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第十四次会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办发[2014]31号)、《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能源[2016]2744号)有关精神,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提高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我们制定了《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重要意义。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并可与可再生能源发展形成良性互补。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天然气供需格局总体宽松,具备大规模利用的资源基础。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我国稳步推进能源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必由之路;是有效治理大气污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生态环境问题的现实选择;是落实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进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并可带动相关设备制造行业发展,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加强指导落实责任。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加快天然气利用的责任,制定出台本地区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建立各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分解主要目标,落实年度重点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各企业作为加快天然气利用的市场主体,要根据《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落实企业实施方案,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各项指标和任务按期完成。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沟通配合,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会同各部门,对各省(区、市)推进天然气利用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
  附件: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国 土 资 源 部
环 境 保 护 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  务  部
国  资  委
税 务 总 局
质 检 总 局
国 家 能 源 局
2017年6月23日
 
附件
 
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
  
为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提高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稳步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和农村生活方式革命,有效治理大气污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现形成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发展战略思想,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燃料清洁替代和新兴市场开拓为主要抓手,加快推进天然气在城镇燃气、工业燃料、燃气发电、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大规模高效科学利用,产业上中下游协调发展,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显著提升。
  (二)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政策驱动。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明确天然气利用目标、部署及保障措施。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限制使用高污染燃料。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充分发挥环保、产业、金融、财政、价格政策对扩大天然气利用的驱动作用。
  改革创新、市场运作。深入推进天然气体制改革,着力破解影响天然气产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发挥市场在天然气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鼓励各类资本进入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利用领域,加快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
  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业和民用“煤改气”、天然气调峰发电、天然气分布式、天然气车船作为重点。因地制宜、以点带面,积极推进试点示范,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广。
  产业协调、健康发展。重视天然气产业链上中下游协调,构建从气田开发、国际贸易、接收站接转、管道输配、储气调峰、现期货交易到终端利用各环节协调发展产业链,以市场化手段为主,做好供需平衡和调峰应急。各环节均要努力降低成本,确保终端用户获得实惠,增强天然气竞争力。
  (三)总体目标
  逐步将天然气培育成为我国现代清洁能源体系的主体能源之一,到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力争达到10%左右,地下储气库形成有效工作气量148亿立方米。到2030年,力争将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提高到15%左右,地下储气库形成有效工作气量350亿立方米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城镇燃气工程
  (二)实施天然气发电工程
  (三)实施工业燃料升级工程
  (四)实施交通燃料升级工程
  加快天然气车船发展。提高天然气在公共交通、货运物流、船舶燃料中的比重。天然气汽车重点发展公交出租、长途重卡,以及环卫、场区、港区、景点等作业和摆渡车辆等。在京津冀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加快推广重型天然气(LNG)汽车代替重型柴油车。船舶领域重点发展内河、沿海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和作业船舶,并配备相应的后处理系统。
  加快加气(注)站建设。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矿区、物流集中区、旅游区、公路客运中心等,鼓励发展CNG加气站、LNG加气站、CNG/LNG两用站、油气合建站、油气电合建站等。
  充分利用现有公交站场内或周边符合规划的用地建设加气站,支持具备场地等条件的加油站增加加气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建设企业自备加气站。推进船用LNG加注站建设,加快完善船用LNG加注站(码头)布局规划。加气(注)站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三、政策保障
  (一)实行更加严格的环保政策
  严控交通领域污染排放。强化陆上交通移动源污染防治、船舶排放控制,制定严格的运输工具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单位运输周转量CO2排放降低要求。在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重点海域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有关要求,加强内河船舶排放污染防治工作。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全面安装车辆排污监控设备,加强协同管控,重点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严格限制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
 (二)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
  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推进非居民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气定价机制。上游经营主体多元化和基础设施第三方公平接入实现后,适时放开气源和销售价格。各地要加强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监管,抓紧制定监管规则,建立健全成本监审制度,推行成本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三)健全天然气市场体系
  减少供气中间环节。要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尽量压缩省内天然气供应中间环节,减少供气层级,有效降低各环节输配费用。天然气主干管网可以实现供气的区域和用户,不得以统购统销等名义,增设供气输配环节,提高供气成本。对没有实质性管网投入或不需要提供输配服务的加价,要立即取消。各地在项目核准时,对省内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要认真论证,对增设不必要中间环节的管道项目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新建管道“拦截收费”现象。
  建立用户自主选择资源和供气路径的机制。用户可自主选择资源方和供气路径,减少供气层级,降低用气成本。用户自主选择资源方和供气路径的,应当符合当地城乡发展规划、天然气和燃气发展等专项规划,地方人民政府应加强统筹协调给予支持。
  企业应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供气。支持天然气交易中心有序建设和运营,鼓励天然气市场化交易。
  (四)完善产业政策
  加快法规标准“立改废释”。加快清理和修改不适合新形势和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简化优化天然气利用行政审批事项,消除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促进公平竞争。
加快天然气计量、天然气车船制造、LNG陆路内河储配、加气(注)站安全防护和安全距离等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研究内河LNG动力船舶过闸、LNG动力船舶过三峡大坝等政策。启动船舶用油质量升级。   
强化天然气设施用地保障。各省(区、市)应将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加气(注)站项目布局纳入能源及相关行业规划,并做好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等规划的衔接。支持企业依法利用存量用地建设以上项目。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天然气设施用地优先划拨,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天然气设施用地。优先保证储气调峰设施建设用地需求。
  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推动建设并不断完善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等行业,对以天然气为燃料、原料的设施和企业分配碳排放配额时予以重点倾斜。
  (五)强化财政和投融资支持
  完善财政支持。鼓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配套财政支持,推进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网、储气调峰设施、“煤改气”、天然气车船、船用LNG加注站、天然气调峰电站、天然气热电联产、天然气分布式等项目发展。2017年12月31日前对新建LNG动力船或以动力系统整体更新方式改建为LNG动力船舶按规定享受有关专项补贴政策。
  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在防范风险基础上创新合作机制和投融资模式,创新和灵活运用贷款、基金、债券、租赁、证券等多种金融工具,加大天然气利用及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领域融资支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天然气基础设施。在清洁能源利用和大气污染治理领域,支持京津冀晋鲁豫等重点地区金融支持政策先行先试。
  (六)加大科技创新
  加快科技攻关和装备产业化。政、产、学、研、用相结合,加大天然气利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投入,促进成果转化。紧密跟踪世界前沿技术发展,加强交流合作。推动天然气利用领域的材料(包括高锰奥氏体钢、因瓦合金等)和装备(包括燃气轮机、小型燃机、车用第五代高压直喷发动机、大型LNG船用单燃料发动机等)科技攻关及国产化,鼓励和推动天然气利用装备产业化。
  研发LNG运输和车用气技术。加快提升水运、铁路、公路LNG运输效率,推进多式联运,探索研发集装箱方式运输LNG的技术和装备,增强LNG运输的灵活性。鼓励并引导LNG整车企业加大对电控、发动机、气瓶和蒸发气体回收等方面技术的研发力度,提高天然气车辆运营效率。
  (七)推进试点示范
  积极探索、试点先行,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创新试点,探索一批可持续、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一是在油气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框架内,有序支持四川、重庆、新疆、贵州、江苏、上海、河北等省市开展天然气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或专项试点。二是健全天然气管道第三方公平准入机制,推进LNG接收站第三方开放试点,强化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三是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试点等。
  四、加强资源供应保障
  (一)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道互联互通
  (三)建立综合储气调峰和应急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