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计划建300座加氢站

2022-09-04 创始人 8090次

8月12日,广东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住建厅、应急管理厅、市监厅、能源局8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出了是2022-2025年这一示范期末要达成的目标和各项政策扶持重点。

文件提出:到示范期末,实现推广1万辆以上燃料电池汽车目标,年供氢能力超过10万吨,建成加氢站超200座,车用氢气终端售价降到30元/公斤以下。

文件对广东省燃料电池产业布局进行优化:广州、深圳、佛山为燃料电池技术创新和产业高地;东莞、中山、云浮为关键材料、技术及装备研发制造基地;东莞、珠海、阳江为氢源供应基地。其中关键材料是指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等八大关键零部件。

文件表示为加大研发支持力度。对为广东获得国家示范城市群考核“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积分的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参照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原则上每1积分奖励5万元,每个企业同类产品奖励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广东将统一加氢站建设补贴标准:省财政对“十四五”期间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的加气能力计算)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给予建设补贴。其中,属于油(气)氢合建站、制氢加氢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站的,每站补贴250万元;属于其余固定式加氢站的,每站补贴200万元;属于撬装式加氢站的,每站补贴150万元。鼓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对加氢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贴,各级财政补贴合计不超过500万元/站,且不超过加氢站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

文件强调:获得财政补贴的加氢站在首笔补贴到位后5年内停止加氢服务的,应主动返还补贴资金。

在制氢方面,推动加氢站内电解水制氢。允许在加氢站内电解水制氢,落实燃料电池汽车专用制氢站用电价格执行蓄冷电价政策,积极发展谷电电解水制氢。允许发电厂利用低谷时段富余发电能力,在厂区或就近建设可中断电力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富余蒸汽热解制氢项目。

文件鼓励自用加氢站建设:允许在物流园区、露天停车场、港口码头、公交站场和燃料电池汽车运行比较集中的路线利用自有土地、工业用地、集体建设土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土地,在满足安全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建设自用加氢站(限于对自有车辆、租赁车辆等特定车辆加氢),不对外经营服务。(来源:广东省发改委)